劳务派遣员工社会保险的操持
依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的规则,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操持社会保险的项目,详细内容是——
1、 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领取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 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 依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状况变化,及时操持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 契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用的待遇时,操持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 使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 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徵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