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务派遣工_广州劳务派遣社会现状分析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間,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首先,正式工的档案在工作单位,即他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和单位签劳动合同。派遣工的档案在
派遣公司,即你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在工作单位上班而已。其次,派遣工的待遇比正式工要低很多,很多派遣工连正式工工资的一半都拿不到。
社保和公积金是有的,这是强 制的,可以放心。至于生活保障,我上面说了,派遣工的待遇很差(当然不排除有好心的单位可以多发点)。如果你在本地上班,和父母住一起,那还可以将将满足你的基本需求,如果你需要租房、找對象,柴米油盐酱酱醋茶水电费都需要你负担,那基本上建议你定期向家里申请资金上的支持.......
至于具体让你做什么,怎么个做法,这个要根据你的具体岗位来布置任务,也要看合同怎么写。干一辈子不大可能,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工只能存在于临时的、可替代的岗位。单位也不会让你干一辈子,因为到时候根据劳动合同法你要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此一来就违背了单位雇佣派遣工是为了节省劳动成本的初衷。另外也不建议你干派遣太久。除非你实在找不到工作,否则不建议干派遣,即便干,最多3年内一定要跳槽。干久了不仅對你的经济状况有影响,由此衍生的一系列影响都是很大的。
劳务派遣工指的是被
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定义
所谓的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二是为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
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劳务派遣工待遇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社会保险
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低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冬季停工期間,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和广州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龄的职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企业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应发工资,缴费比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各5%的最低标准。本市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还给了本人的,这次实现再就业后,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重新为每个再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人群简介但是现在所有的派遣工都没有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等各项补贴
社会现状
近几年,“雇人不用人,用人不雇人”的用工模式风靡全国,这种模式中所说的“人”,就是指“劳务派遣工”,他们与
劳务中介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中介公司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也就是说,中介公司负责把工人“雇佣”给公司“使用”,用人的不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实际用人。
本月初,云南省会泽县的130多名工人顶着刺骨的寒风,到云南省总工会的大门口静坐上访,他们本是云南驰宏公司2006年以前招的一年一签的农民合同工,2007年公司将他们的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转为了
劳务派遣合同,随后,工人们各项福利待遇大幅下降,沦为公司里的“二等公民”。
事实上,这样的劳务派遣工,在铁路、民航、通讯、金融等系统里也大量存在。某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在生产一线拼命干活的,多半不是正式合同工,比如电力公司,寒冬在铁塔上敲冰的是劳务派遣工,猫在空调房里看报喝茶的是正式工。虽然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只有正式职工的几分之一,但毕竟是在垄断企业里打零工,在一岗难求的时代,虽然同工不同酬,甚至多工少得酬,相比其他行业也许已比较满足了。
但那些在非垄断企业的劳务派遣工们,他们的薪酬水平并不能像电力、银行部门那样“水涨船高”,而因为并不跟企业发生直接合同关系,他们按劳动法本应得到的很多权益却被无情剥夺了,像云南驰宏公司的这些工人被“变”了身份后,没有了企业年金,没有了住房公积金,甚至连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也没有了。
各方评论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像云南这些工人年复一年地在这家公司一线干活,显然不符“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那么,其按“劳务派遣”来用工显然是违法的,是彻头彻尾的“逃避”而非“规避”。而现在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存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现象,只能说明劳动法成了摆设。
“劳务派遣”这种玩名称的把戏,是种严重剥夺劳动者权益和尊严的“创造”,这样的恶行泛滥成灾,显然是因为相关法规缺乏执行力。随着劳动力市场由“买方市场”逐渐向“卖方市场”转化,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会进一步觉醒。而那些漠视劳动者正当权益的用工单位,也终将因短视而受到惩罚。
制度改革
广州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首次大会发言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广州市委书记俞正声在讲话中,直指不能用低廉的劳动价格来取得企业高利润,造成社会和谐发展的隐患, “在这个问题上,工会的声音应该再大一点。”
市总工会在发言中指出,劳务派遣工占企业全部用工人数最近两年呈上升趋势,其中,制造业比例最高,占43.6%。
劳务派遣分布广,几乎遍布各行各业,在企业叫做 “劳务派遣”,在机关事业单位叫做 “
人才派遣”,许多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大学生也被纳入到劳务派遣工行列。这会导致 “同工不同酬”、劳动纠纷多发频发。不良企业竞相效仿,从而影响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提升,制约广州产业升级。另一方面,会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失衡,加剧劳动者的就业不稳定性和危机感。
市总工会建议,政府部门要通过调查,全面了解本市
劳务派遣用工的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进行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此外,尽快制订《劳务派遣用工实施办法》,或者對《广州市劳动合同条例》予以修订,明确劳务派遣的准入岗位、期限、比例、待遇等。
“总工会的发言我很赞同,首先来呼应一下。”讲话一开始,俞正声就提到了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他表示,应控制公务员工资的增长速度。相比这些人群,本市还有很多低收入群体。比如,退休工人的工资水平还不及北京,外来务工人员每月工资按正常出勤算,也才刚过最低工资线。
“目前,不少大型企业都是用这些工人低廉的劳动价格,来取得企业利润。这种利润是虚假的,将造成社会和谐发展隐患,也会加大社会矛盾。社会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为代价、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俞正声态度明确: “目前这种劳务派遣的制度是非改不可的。广州在这个问题上,应率先出台有关措施。”
俞正声指出,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行动迟缓,顾虑太多。先拿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 “开刀”,率先带头试点。 “否则广州工人阶级的产业大军和所积累的社会矛盾,会更突出。”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工会同志声音应该再大一点。大家都有点声音,可能更容易统一思想。”书记最后的诙谐表达,获得全场委员一致掌声。
此外,他还建议,针對产业工人骨干力量户籍引进制度的口子还开得太小。 “他们天天在创造财富,却没有融入广州城市生活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