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未就业能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吗?
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啦!
1、办理条件
参保男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未就业配偶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或符合生育
政策因特殊原因计划内终止妊娠的,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不需满12周),可在广州市医保经
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2、所需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2) 《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4)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5) 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6) 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和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